吉首大学2007年招生章程 |
|
来源:2exam.com整理 2007-5-22 10:15:37 【字体:小 大】 |
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,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,特制定本章程。 第二条 学校的校名为吉首大学,为公办的省属综合性大学,上级主管部门是湖南省教育厅,始建于1958年,注册地为湖南省吉首市人民南路120号。 第三条 学校具有硕士和学士学位授予权,培养包括硕士、普通本科、专科和成人高等教育在内的各类高级人才。招收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、本科、专科学生和成人教育学生。学生完成学业毕业后,颁发吉首大学相关学历证书。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吉首大学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,负责学校的全日制本、专科学生招生工作。其职责是: 1、执行教育部及各省、市、区的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; 2、开展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方面的咨询服务工作; 3、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,分省、分专业编制招生计划; 4、确定本校招生章程及录取方案,认真落实和完成学校的招生计划; 5、组织招生录取工作,并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遗留问题; 6、配合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; 7、配合各省、市、区招生委员会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。 第三章招生条件 第五条 按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及各省、市、区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。 第六条 外省艺术类专业根据我校单独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。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七条 依照有关规定按公开、公正、公平的原则,择优录取。 第八条 录取时,按考生的志愿、相关科目成绩,一般从高分到低分录取,不设分数级差。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,文化和专业成绩达到各省、市、区规定的分数线后,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。 第九条 特殊专业对考生的成绩和身体要求,按当年的《招生简章》执行。如表演专业身高要求为:女生160CM以上,男生170CM以上;除护理学专业只招女生外,其他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。 第十条 往届生录取依照各省、市、区的有关规定,在录取时与应届生一视同仁;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,按各省、市、区的相关规定执行。 第十一条 所有专业均按现行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》的有关规定执行。 第十二条 招生工作在校纪委、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。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原则 吉首大学2007级新生收费标准(见招生计划) 新增加专业(民族传统体育、电子商务、针灸推拿、城乡资源与规划)按照湖南省物价部门审核标准收取,其他专业收费标准如有变动均依照2007年湖南省物价部门审核标准收取。 第十三条 学生的住宿费,根据住宿的条件依据物价部门审核标准收取。 第十四条 为了鼓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,报效国家,在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,学校有以下奖学金。 1、师范专业奖学金:师范类学生享受,奖励面100%,年人均500元; 2、非师范专业奖学金:非师范类学生享受,奖励面达43%; 3、优秀学生奖学金:预科生享受,奖励面35%; 4、“国家助奖学金”:国家每年资助我校品学兼优的在校贫困大学生约200名,国家奖学金资助金额4000元/人、年;国家助学金资助金额1500/人、年; 5、“湖南省特困优秀大学生奖学金”,由湖南省委、湖南省人民政府设立,每年资助我校30名的特困优秀大学生,资助金额达6000元/人、年; 6、“湖南省政府助奖学金”,湖南省人民政府每年资助我校品学兼优的在校贫困大学生约400名,湖南省政府奖学金资助金额3000元/人、年;湖南省政府助学金资助金额1500/人、年; 7、“吉首大学老爹光彩助学金”:由湖南省老爹农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出资设立,每年评选一次,总资助金额为10万元/年。资助等级分为:一等1000元/人、年;二等500元/人、年; 8、“蔡冠深自强奖学金”:,由香港新华集团公司总裁蔡冠深先生捐资设立,每年评选一次,奖励名额18人/年,奖励金额1000元/人、年; 9、“冠代奖学金”:每年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30名,年人均奖金1500元; 10、“荣昌贫困生奋斗奖”:由湘西荣昌集团每年资助我校贫困好学上进的学生20名,金额为2000元/人、年; 11、各类单项奖有:学习标兵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体育积极分子、文娱积极分子科学论文奖、文学艺术奖、编译成果奖、专著奖、竞赛奖、体育优胜奖、社会实践奖、见义勇为奖、拾金不昧奖、优秀毕业生、特优毕业生、校级三好学生(标兵)、省级三好学生(标兵)、省级优秀学生干部、国家级三好学生、国家级优秀学生干部等多种。 第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吉首大学招生委员会办公室,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 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:吉首大学招生就业处 通信地址:湖南省吉首市人民南路120号 邮政编码:416000 联系电话:0743-8564141 0743-8564694 0743-2123830 传真:0743-8563838 网址:www.jsu.edu.cn E-mail:zjc@jsu.edu.cn |
|
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
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,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.
②本网转载的文/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,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,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. |
|
|
|
|